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2
一、公开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
(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公开原则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目录、公告、通告、通知、启示、答复等形式公开;网上目录保持实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某种或几种公开载体查阅有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到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办理,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下载。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
2、受理申请。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转我局有关部门具体办理。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答复期限。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收费。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五、公开范围
公开的政府信息除内部管理信息在本单位公开外,其余政府信息均向社会公开。
六、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及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下列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3.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南兴隆街镜泊湖路
邮政编码:157000
联系电话:0453-8120981
电子邮箱:mdjjt@163.com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3-8120981
传真号码:0453-8120982
通信地址:江南兴隆街镜泊湖路
邮政编码:157000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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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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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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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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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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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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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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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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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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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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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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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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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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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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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可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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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可加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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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介质形式 |
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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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光盘 |
□邮寄 □传真 |
□是,请提供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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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其他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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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申请人对所填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2、本表复制有效,请用中文填写;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超过一项的,应分别填写申请表; 4、本表个人请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请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5、“编号”由答复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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