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17
按照《中共牡丹江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拟开通牡丹江至镜泊湖、牡丹江至雪乡定线旅游客运,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本公告信息将通过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予以发布http://mdjsjtysj.mdj.gov.cn/):
一、相关要求
序号 |
起讫地 |
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 |
客车类型等级 |
客车技术等级 |
座位数 |
日发班次下限 |
1 |
牡丹江至镜泊湖 |
无 |
中级以上 |
一级 |
7座以上 |
1 |
2 |
牡丹江至雪乡 |
无 |
中级以上 |
一级 |
7座以上 |
1 |
二、申请人资格
(一)申请人须已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要求,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从事牡丹江至镜泊湖、牡丹江至雪乡定线旅游客运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
(三)下列情况不得申请
1.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
2.有恶性服务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运输企业。
3.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被管理部门查处并责令整改,尚处于整改期的运输企业。
三、申请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08: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牡丹江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窗口,联系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卧龙街6号,邮编:157000,电话:0453-6997521。
四、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报名提交材料(以下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窗口免费提供,也可自行从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下载打印)。
2.申请人登记时请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企业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到牡丹江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窗口现场申报,登记核准。
2.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2023年11月17日
来源: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撰稿:于世龙
校对:赵 威
一审:齐建利
二审:王 峰
三审:邱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