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为提高道路客运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申请延续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信息予以公示。
利害关系人如有陈述和申辩意见,请于2021年5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牡丹江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窗口,陈述和申辩意见必须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名有效),联系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卧龙街6号,邮编:157000,电话:0453-6997521
明细表
序号 |
经营单位 |
经营线路 |
途经路线 |
停靠站点 |
日发班次 |
车号 |
1 |
林口县隆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林口至牡丹江 |
青梅 |
无 |
一次 |
黑C62005 |
2 |
林口县隆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林口至牡丹江 |
青梅 |
无 |
一次 |
黑C22320 |
3 |
林口县隆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林口至牡丹江 |
青梅 |
无 |
一次 |
黑C66666 |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