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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09
利害关系人如有陈述和申辩意见,请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牡丹江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窗口,陈述和申辩意见必须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名有效),联系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卧龙街6号,邮编:157000,电话:0453-6997521
明细表
序号
1
七台河市七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七台河至绥芬河
一次
47座变更为19座
黑K02500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