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道路客运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申请延续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信息予以公告。
利害关系人如有陈述和申辩意见,请于2020年5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牡丹江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窗口,陈述和申辩意见必须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名有效),联系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卧龙街6号,邮编:157000,电话:0453-6997521。
明细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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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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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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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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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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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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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至绥芬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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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D8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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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