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
现将牡丹江市已备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
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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