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穆棱东宁界至绥芬河东宁界(北侧)段、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绥芬河东宁界(南侧)至绥阳林业局第二林政检查站段等2个项目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穆棱东宁界至绥芬河东宁界(北侧)段、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绥芬河东宁界(南侧)至绥阳林业局第二林政检查站段等2个项目改扩建工程已由东宁市人民政府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东政呈[2025]62号文件《东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开展G602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穆棱东宁界至东宁二检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请示》进行备案,申请开展招标工作,资金来源为国家补贴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及规模
建设地点:东宁市;
建设规模: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穆棱东宁界至绥芬河东宁界(北侧)段项目约18公里、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绥芬河东宁界(南侧)至绥阳林业局第二林政检查站段项目约148公里,路线全长约为166公里,三级公路标准,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绥芬河东宁界(南侧)至绥阳林业局第二林政检查站段项目跨绥芬河设大桥一座。
建设性质:改扩建工程。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包含配合提供土地预审等前期建设手续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内,提交2个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外业勘察工作;外业勘察工作完成后15日内,完成资料整理确定初步方案;确定初步方案完成后60日内,提交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6质量目标要求:可研编制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规范合格标准,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并取得批复。
2.7 安全目标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无林区失火事故,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划分为KY-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77.79万元,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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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路线名称 |
路线全长(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上限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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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1标段 |
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穆棱东宁界至绥芬河东宁界(北侧)段项目 |
18 |
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包含配合提供土地预审等前期建设手续所涉及的服务内容) |
31.57 |
1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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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虎林至东宁公路绥芬河东宁界(南侧)至绥阳林业局第二林政检查站段项目 |
148 |
14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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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后总结算金额=中标金额÷现有里程×实际工可研里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
(2)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完成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咨询专业须包含公路专业)。
3.1.2 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指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注:①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等专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于2025年12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6.5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6.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件截止时间之前,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mdjsjtysj.mdj.gov.cn/)上发布。
其他
8.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牡丹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453-8120979
招 标 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3号
联 系 人:盛先生
电 话:0453-3631420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成路339号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15845047325
电子邮件:hljybt163@163.com
黑公网安备231002020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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